远东海关总署反腐败局对两起海关贿赂案件提起诉讼

远东海关总署反腐败局对两起海关贿赂案件提起诉讼

检查机关 在2018年4月根据远东海关总署反腐败局提供的材料对两起具有腐败性质的刑事犯罪案件提起诉讼

2018年4月12日,检方根据俄罗斯联邦刑法第一部分第291条的有关规定,对一名俄罗斯公民提起刑事诉讼。该公民向海参崴海关站(电子申报中心)的海关清关和检查部门的检查员行贿200美元,以加速审理退还投资保证金的申请。该申请是一个参与外经活动的法律实体提出的。

2018年4月19日,检方根据俄联邦刑法典第三部分第291条的有关规定,对一名中国公民提起刑事诉讼。这名中国公民企图向海参崴机场海关1号部门特别海关程序处的检查员行贿5万卢布,以便在欧亚经济联盟的海关边界上不受阻碍地转运生物资源(活帝王蟹),总重量超过153公斤。

在这两种情况下,符拉迪沃斯托克海关官员都适时通知他们有犯腐败罪的事实。

目前,检查机关正在对上述犯罪案件进行调查。

检方根据远东海关总署反腐败局提供的材料,已经对3起刑事案件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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