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是建设中东铁路120周年纪念日

2017年是建设中东铁路120周年纪念日

中东铁路是“中国东方铁路”的简称,亦作“东清铁路”、“东省铁路”。日俄战争结束后称中东铁路,即中国东省部铁路之意。中东铁路为19世纪末20世纪初沙皇俄国为攫取中国东北资源,称霸远东地区而修建的一条“丁”字形铁路。
中东铁路1897年8月开始施工,1903年7月正式通车运营。中东铁路建成后,大量资本注入,商贸发展迅速,30多个国家在这里设立领事馆和银行,以铁路为依托,以商贸为中介开埠,满洲里,富拉尔基,扎兰屯,哈尔滨由此发展起来。
十月革命后,北段由中苏合办。抗战胜利,全线合称中国长春铁路。东清铁路是指沙俄在清朝末期修筑的从俄国赤塔经中国满洲里、哈尔滨、绥芬河到达俄国符拉迪沃斯托克的西伯利亚铁路在中国境内的一段。

建设背景

1891年2月,沙俄决定兴建西伯利亚铁路时,就想在未来铁路的某一站上;修筑一条伸入中国境内的支线,以便“直接与人口稠密的中国内地各省通商”;
1893年2月,俄国学者巴德马耶夫向负责修筑西伯利亚铁路的俄国财政大臣维特献策说:“西伯利亚铁路不仅要修到海参崴,而且应从贝加尔向南深入中国1800俄里,直达甘肃、兰州……”;
1895年秋,沙俄未经中国政府同意,就派人到中国东北进行勘察。清政府提出交涉,俄驻华使馆答称,俄国兴造西伯利亚铁路,将来可能与在东北日后兴造各铁路相接,所以“自应将满洲铁道所能经过各地情节数端,预先勘查”,并要清政府训令地方当局“放行无阻”,“量力照料”;
甲午战争后,中国向日本赔款2亿2千万两白银(包括日本退还辽东半岛索款3千万两),清政府财政拮据。沙俄便乘人之危,与清政府签订《中俄四厘借款合同》,提供贷款,以图控制中国。后来,俄、法成立由俄国控制的华俄道胜银行,规定该银行拥有可以在中国修铁路、开矿山、设工厂,代收税款等特权。这个银行后来成了沙俄借地筑路的工具;
1896年4月18日,沙俄正式向清政府提出,要求中国政府把满洲铁路干线及支线的租借权给俄国公司,而且不能让别的外国人参加。

线路走向

以哈尔滨为中心,西至满洲里,东至绥芬河,南至大连,路线呈丁字型,全长约2400公里。初名“东清铁路”,民国后改称“中国东方铁路”,简称“中东铁路”。日俄战争后,南段(长春至大连)为日本所占,称南满铁路。抗日战争胜利之后苏联控制全部中东铁路,改称中国长春铁路,简称中长铁路。解放后该铁路移交中国,分为滨洲线、滨绥线、哈大线三条铁路线。
中东铁路干线西起由满洲里入境,中间经过海拉尔、扎兰屯、昂昂溪、齐齐哈尔、哈尔滨直至绥芬河出境,横穿当时的黑龙江、吉林两省;支线从哈尔滨向南,经长春、沈阳等,直到旅顺口,纵贯吉林和辽宁两省。中东铁路干线和支线总长2437公里,是沙俄帝国连结欧亚两洲的西伯利亚大铁路的一部分。
由满洲里经哈尔滨到绥芬河是中东铁路干线,全长1480多公里;由哈尔滨经长春到大连是中东铁路支线,称南满铁路,全长940多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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