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远东地区三名中国公民参与犯罪团体和走私活动相关刑事案件被送交法院

俄罗斯调查委员会远东地区调查部调查机关完成对建立跨境犯罪团体和中国公民走私的调查工作。

远东地区调查部确定,被告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他们加入绥芬河居民组织的犯罪组织。

他们在俄罗斯非法获取商品并送到中国。

这样他们购买了俄罗斯联邦红皮书所列物种的野生动物的器官,俄罗斯重要的物品和资源,枪械和弹药。

在运往中国之前有价值的产品存在乌苏里斯克市仓库。

在2018年1月底,第一批商品准备之后,他们决定夜间把产品在海边疆区兴凱湖的冰面上运到中国。

根据他们计划,一名参加人做雪地摩托车越过俄罗斯的国境。

在护法机关的业务搜索活动中,非法活动被停止。

在48袋中他们发现喜马拉雅和棕熊,阿穆尔虎,武器和弹药,琥珀。

这个刑事案件已送交法院审理案情。

再说,早些法院判处了一名48岁的滨海边疆区居民的刑事案件。她也加入这个犯罪团体。

滨海边疆区兴凱地区法院判处妇女三年零六个月监禁,并在一般政权的惩教殖民地服刑,罚款130万卢布,有六个月的自由限制。


新闻来源: www.vestipri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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